“花2500多元買了臺電視機,下單時特意多花150元買了送裝一體服務,沒想到安裝師傅上門后,說還要再給100元。”據11月22日《工人日報》報道,不少消費者購買了包安裝服務后還會在安裝師傅上門時被二次收費。其中有商家包安裝是只包基礎不包特殊、包工不包料的原因,也有平臺抽成太高、安裝師傅多收費的因素。
近幾年,家電安裝“刺客”頻頻見諸新聞報道,何以至此?對于家電賣家來說,將安裝、維修等售后服務外包比自建售后服務站更劃算,因而,無論是線下還是線上銷售渠道,家電銷售與售后經常是分開的。不少家電賣場號稱“免費安裝”,其實是為了吸引眼球、增加競爭籌碼,對免費的限制條件或額外收費卻只字不提;在網絡平臺,很多商家對安裝需要支付的費用標注也十分隱晦。
在外包模式之下,家電企業(yè)要將安裝費、服務費劃撥給第三方服務商。為保障服務商的經濟利益,一些家電企業(yè)在“免費安裝”的幌子下,允許服務商暗中開展“增值服務”,如收取上門費、材料費、高空作業(yè)費等,并對安裝公司的銷售誤導行為“睜一只眼閉一只眼”。當二者結成心照不宣的利益共同體,消費者的權益和利益就無從保障。
我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早就明確規(guī)定:經營者向消費者提供有關商品或者服務的質量、性能、用途、有效期限等信息,應當真實、全面,不得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宣傳。以免費安裝為噱頭收割消費者,涉嫌構成虛假宣傳,侵犯消費者的知情權、自主選擇權、公平交易權。
治理家電“安裝刺客”需要內外發(fā)力。一方面,家電企業(yè)應打破重銷售、輕售后的發(fā)展思路,重視品牌建設。家電業(yè)競爭激烈,售后服務關乎消費者使用體驗,如果售后服務質量難以保證,會損害品牌形象與長遠利益。倘若一家企業(yè)運營一個服務站有成本壓力,可考慮多個品牌共建共享一個站點,以實現分攤成本、提質增效。另一方面,相關部門應完善家電售后服務標準體系建設。要求商家對收費項目明碼標價,禁止混合標價或捆綁搭售;還應引導家電安裝服務平臺設置透明合理的抽成制度。此外,要以問題為導向,拉出商家的負面行為清單,引導市場良性競爭。